盐城百都会计
嘉兴 嘉善 平湖 海盐 海宁 桐乡 更多城市
盐城民办非营利性质的事业单位可否申请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务优惠?

有经营收入的民办非营利性质的事业单位,可否申请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务优惠?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因此,民办非营利性质的事业单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其经营收入可以申请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上一篇:高新技术企业可否都享受国发[2007]40号中规定的两免三减半优惠政...
下一篇:因意外没有计提完折旧的就已报废的固定资产如何处理?
[ 编辑:wanmei | 更新时间:13天前 | 盐城浏览:12535次 | 作者:wanmei ]
【版权与免责声明】如发现内容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相关信息发至service@zekv.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本站内容除非注明来源,否则均为网友发布,涉及言论、版权与本站无关。
盐城税务服务更多>>
  • 盐城新准则:建筑企业是不是按照验工计价确认财税务入时点?

    问:新收入准则下,验工计价单是不是收入确认的时点?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务入确认的时点呢?答:新准则下强调按照投入法或者产出法计量履约进度,验工计价只是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施工企业取得工程验工计价单时,说明享受了收款的权利,根据履约情况,计入“应收账款”或者“合同资产”科目,也不按验工计价单全额计提“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因为会计与税..

    关注: 9566 次更新时间:13天前